教务部门负责人就学校新修订教育教学奖励办法答记者问

新闻中心 2014年02月28日 报道浏览次数:

  [编者按] 2014年1月13日,学校印发了新修订的《中国农业大学教育教学奖励办法》。为使全校教师及时了解修订教育教学奖励办法的背景、目的、主要内容以及对教师有什么激励等,教务处有关负责人接受了新闻中心记者的采访。

   为什么要新修订《中国农业大学教育教学奖励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?

  答:首先,随着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化,教育部和北京市开展了新的教学工程建设,如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等,而我校2009年出台的教育教学奖励办法不能涵盖新的改革内容。其次,我校教育教学奖励标准已实施多年未变,特别是与学校新修订的科技成果奖励办法相比,奖励力度明显偏低。鉴于上述情况,在去年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,很多教师提出,学校应进一步加强对本科教学的重视程度,希望提高教育教学奖励力度。

  基于上述情况,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,鼓励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,多出教学成果,提高教学质量,学校决定修订教育教学奖励办法。根据学校常委会部署,在主管校长的指导下,教务处在广泛调研和认真测算的基础上,拟定了修订意见,并多次征求了各学院及研究生院意见,2013年底报学校常委会批准,形成了新的教育教学奖励办法。新教育教学奖励办法的制定,充分体现了学校对教学工作的重视。

   新《办法》修订的原则是什么?是依据什么标准修订的?

  答:新《办法》修订的原则有二:获奖难度(以过去5-10年我校获奖项目衡量)以及同等级别科研奖励的标准。鉴于全国科技奖的评选范围包括了全国的高校和科研单位等,将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奖励额度按国家级科技奖的50%设定。其他奖项也以相应级别的科技或人才项目为参照,奖励力度基本相当。

   与原《办法》相比,新《办法》有哪些变化?基于什么考虑?

  答:主要的变化有两个大的方面。

  一是根据2009年以来教育部和北京市开展的新教学工程建设,增加了部分奖励项目,包括精品开放课程、“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”教学名师、北京市经典教材等。

  二是提高了部分重要教学奖励的标准,体现教学工作的主体地位。主要包括:

  (1)教学成果奖: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、一等奖、二等奖的奖励额度分别提高到100万元、50万元和25万元。

  奖励标准的确定参考了国家科技奖的奖励力度。考虑国家科技奖的评选范围包括了全国的高校和科研单位等,而教学成果奖的评选范围只包括全国高校,故将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奖励额度按照国家科技奖的50%设定。

  (2)教学名师奖:

  其中,“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”教学名师的奖励标准比照了学校对“长江学者特聘教授”的津贴标准确定。目前为每月发给津贴5千元,直至退休。

  国家级教学名师奖励标准比照了学校对“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”的奖励标准,即一次性奖励30万元。

  北京市教学名师奖励标准比照了“优秀青年基金”、教育部“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”入选者的资助标准,即一次性奖励15万元

  校级教学名师奖:奖励10万元。奖励经费目前由大北农教育基金资助。

  (3)优秀教材:大幅度提高了优秀教材的奖励力度。国家规划教材、精品教材的奖励标准由2万元/本增加到20万元/本;新增了北京市经典教材奖励,10万元/本;北京市精品教材奖励标准由1万元增加到5万元/本。

  (4)国家级精品开放课程奖励标准由10万元/门增加到20万元/门,省级精品开放课程奖励标准由5万元/门增加到10万元/门。

  (5)学科竞赛优秀指导教师:对指导学生取得突出成绩的指导教师的奖励额度提高到原来的4倍,最高奖励额度为2万元。

   您认为新《办法》对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的意义是什么?

  答:新的教育教学奖励办法进一步扩大了教学奖励范围,明显提高了奖励力度。新《办法》对的实施,对于提高教学工作的地位,激励教师开展各项教学工程建设和教学改革,必将产生积极作用。在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,我们将不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,积极转变教育观念,更新教学内容,改进教学方法,创新培养模式,努力为国家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。

   新《办法》什么时候开始实施?

  答:本办法于2014 113日颁布,但自2013年获奖项目起执行。

   >>:新修订的《中国农业大学教育教学奖励办法》

责任编辑: 欧阳永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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